【陕西】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的通知-咸医保发〔2022〕4号
咸医保发〔2022〕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市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和适用范围
《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除特定价格外,编码、项目名称、最高限价、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说明及特殊卫生材料库等内容与《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一致,其项目适用于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于城市公立医院和县市辖区内财政未补助的厂(矿)医院。
二、价格管理形式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和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中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市场调节价两种管理形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价格。
三、新增修定内容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新增二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49项、一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255项。
(二)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6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价格由加收10%提高到20%;中医类的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15%;一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检验、诊疗、康复、中医等128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原来二级医院价格的75%提高到80%。
(三)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新增修订了161项/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对临床诊疗类、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治疗三类说明进行了修订。将一次性大小便器从可单独收费特殊卫生材料库中剔除。
四、医保支付政策
《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医保支付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涉及面广、影响大,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有效履行各自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测评估,做好政策培训。要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提升理解和把握新政策的能力。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内部管理。市医保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后每季度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及收费清单进行抽检,坚决杜绝违规收费问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22年4月底前要完成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抄送,并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内部管理,确保价格行为不违规,执行政策不走样。
《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版)》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件公开)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管理局 市财政局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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