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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第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三方合同签订的通知-川药招〔2023〕269号

2023.11.0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第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工作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3年11月13日开始,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11月20日开始执行采购合同。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