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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公布部分新冠治疗用药挂网采购的通知(十一)-沪药事药品〔2023〕14号

2023.01.2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治疗用药绿色通道直接挂网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将部分新冠治疗用药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药品信息于2023年1月19日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疗机构推送,2023年1月20日生效启用,按现行有关规定采购。药品信息公布后,请生产企业及时核对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新冠治疗用药挂网信息明细表(1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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