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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妇幼〔2020〕696号

2021.04.1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0〕205号),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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