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5.05.12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规范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我委对文稿重新修订,形成《广东省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单位的请加盖公章、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020-83848848,传真020-83812576;电子邮箱:wsjkw_zhangx@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附件:广东省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