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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疾控函〔2021〕41号

2021.10.14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冀卫办疾控函〔2021〕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不断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力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防控机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持续通过第二批试点推动试点区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家庭学校社会齐参与的近视综合防控机制,为推进全省近视防控适宜技术全面落实奠定基础。

  二、加强指导,提升推广效果。各地要以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的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试点区县示范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培训学习,督促试点区县积极对接专业指导机构加强技术支持,尽快形成综合的、符合本地特点的近视防控措施和方法,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为第二批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事求是,做好推荐工作。各地要结合《关于印发全国和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县名单(2020-2021年度)的通知》(冀卫办疾控〔2020〕7号)以及辖区工作实际,做好我省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的推荐工作,原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县优先推荐为本批试点。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区县进行遴选,确定全国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推荐名单。

  请各地于10月18日前书面报送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区县近视防控工作基本情况、成绩与亮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等。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张烁琳  0311-66165538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志强  0311-86573216

  电子邮箱:jikongchu@hebwst.gov.cn

 

  附件:1.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批)      

     2.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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