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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贵州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企业应符合的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01.30
贵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我省中药材质量,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现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的《贵州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企业应符合的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箱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

联系电话:0851-86832316

电子邮箱:287970990@QQ.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7层,邮编550004

(来信请注明“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条件意见反馈”)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