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更新“双通道”A类药品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2.06.0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2〕2号)和药品最新挂网价格信息,我局对《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范围内部分“双通道”A类管理药品的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详见附件)进行了动态更新和调整。因政策调整原因发生自《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印发以来的“双通道”A类药品费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开展直接刷卡结算或零星报销,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开展直接刷卡或补刷卡,确保按规定支付“双通道”A类药品费用,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附件: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及个人负担定额费用表.pdf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