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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2020.06.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为规范药物警戒委托工作,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现予以发布。


附件:《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