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2022.12.2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我局就《关于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01份。主要关于门诊诊察费价格调整、部分项目计价说明完善的问题。
约48%的反馈意见表示不支持门诊诊察费上调。另有约4%的反馈意见建议门诊诊察费调价幅度应尽量缩小,控制在15%以内。
约17%的反馈意见建议不进行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上调。
约13%的反馈意见建议不降低超声检查费用。约4%的反馈意见提出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不建议降价。
约3%的反馈意见提出乙肝五项的化验项目不建议区分定性、定量的方法。
约11%的反馈意见提出如设立门诊诊察费儿童加收项,上调精神病人护理、急诊诊察费、血清胱抑素(Cystatin C)测定等项目价格,点名专家会诊及手术费用纳入特需管理,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项目计价说明完善等建议,与本次价格调整完善工作无关。
二、意见处理
感谢群众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完善调整工作。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