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参考采购价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3〕17 号
2023.02.08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1〕45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0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2月7日
附件:
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
序号 | 调整类型 | 统编代码 | 药品通用名 | 规格包装 | 包装单位 | 参考采购价(元) | 企业名称 |
1 | 调整 | XN0000030102625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 4mg*30粒/瓶 | 瓶 | 1830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