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黑龙江省省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22〕11号
2022.07.07
黑龙江省财政厅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修订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2号),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省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