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发〔2020〕62号
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自治区医学会: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药学等专家组成,同时进一步明确专家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
组 长:王文瑞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副组长:高 飞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主任医师
袁 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闫绍宏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成 员:朱 华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安纪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任少敏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马文娟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菅京生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高晓峰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毛永军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马 臻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张宪武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主任医师
高雨龙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范锦庆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杨景元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闫 真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技师
田晓灵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副主任技师
杨树春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高 磊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药师
其其格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医师
王永蓬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二)调查诊断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调查诊断工作。
主 任:闫绍宏
成 员:田晓灵、李澄、闫真、李小东、李欣、薄祎凡
联络员:李澄、李小东
二、预防接种调查诊断专家组职责
(一)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对如下情形进行调查诊断:一是对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的;二是对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三是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进行调查诊断;
(二)调查诊断专家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补偿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出诊断;
(三)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技术规范的制定,有关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四)开展全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完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它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事项。
联 系 人: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李澄、李小东
2020年5月22日
抄送: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