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08.27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公布的中医外治类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18项、中医针法类10项、中医特殊疗法类6项、中医骨伤类9项、临床量表评估类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并明确了医保支付类别,其中56项纳入医保报销,55项按甲类支付,1项按乙类支付,乙类项目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先行自付比例均为10%。
二、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中医外治等五类188项,临床量表评估类112项。
三、修订“诊查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各县(区)医保局和各医疗机构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