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发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第1号修改单的通告 2022.11.2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卫通〔2022〕14号 现发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