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津市场监管标准函〔2021〕2号
2021.08.18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标准函〔2021〕2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委《关于申请筹建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津卫中函〔2021〕249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单位筹建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我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推动我市中医药领域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2021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序号 | 拟筹建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 | 拟负责标准化工作领域 | 拟负责筹建单位 | 拟负责业务指导单位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
1 | 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中医药领域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中医药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