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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09.3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5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长期停产监管通知意见反馈)。

联系人:乌日古玛拉    

联系电话:0471-4507125

邮箱地址:nmaqjgc@163.com

附件:1.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附件2: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