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09.3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5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长期停产监管通知意见反馈)。
联系人:乌日古玛拉
联系电话:0471-4507125
邮箱地址:nmaqjgc@163.com
附件:1.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停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附件2: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