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2.10.1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药品流通市场活力,构建现代化药品流通体系,促进广东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可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当前广东药品流通产业发展和监管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gdda_ypjgec@gd.gov.cn(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万易易,020-37885172。
附件:
1.《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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