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浙江】《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2022.11.28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意见建议24条,其中6条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采纳6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建议删除原“急救单独开舱治疗”项目;如果是两个项目,希望明确“急救单人单独开舱治疗加收”与原“急救单独开舱治疗”项目的不同。

采纳

2

建议“胃肠局部肿瘤切除”项目加“术”。

采纳

3

建议“多学科创伤团队抢救”项目备注,大于4小时按1500元/人次收费,增加项目标准编码、国码。

采纳

4

建议“气管插管全身麻醉”项目备注,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00元,增加项目标准编码、国码。

采纳

5

建议“足部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备注,2个部位(每节趾跖骨、跗骨)及以上,每增加1个部位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加收20%,增加项目标准编码、国码。

采纳

6

建议“手部掌指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备注,2个部位(每节掌指骨)及以上,每增加1个部位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加收20%,增加项目标准编码、国码。

采纳

7

建议修改“血液灌流”项目备注:1.限中毒抢救和终末期肾脏疾病(尿毒症)患者;2.终末期肾脏疾病(尿毒症)患者行组合式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治疗按60%计价,并增加项目编码、国码。

部分采纳

综合考虑费用负担情况,维持专家意见。

8

按日收取的各项护理费及特级护理不能同时收取,该政策较难执行,建议删除,或在备注中增加“监护室转入转出当天除外”或“当特级护理收费≤12小时除外”。

未采纳

此规定便于计价和规范收费行为。

9

建议删除“皮试项目”或修改内涵。

未采纳

该项目已综合考虑相关皮试液及配置。

10

建议保留原“换药”项目有关拆线针数内涵。

未采纳

拆线已有相应项目,6周岁以下儿童换药项目已有相应加收政策。

11

建议统一“使用超声切割止血刀加收”项目的计价单位。

未采纳

专家意见认为,计价单位需要区分。

12

建议一次性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列入除外内容。

未采纳

相关项目已综合考虑所需药物和医用耗材。

13

建议修改“高压氧舱治疗”项目备注:增加轮椅占位加收不超过50%;平车占位加收不超过100%。

未采纳

周边省份均无占位加收项目。

14

建议删除“肌电图”项目备注“一次性针电极每人次按一根计价”。

未采纳

专家意见认为,每人次检测使用一根针电极。

15

建议“血氧饱和度”项目增加除外内容“一次性传感器”。

未采纳

监护病房治疗已有相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6

建议“经胃镜胃肠治疗”名称修改为“经胃镜消化道治疗”,内涵增加“粘膜损毁”。

未采纳

黏膜治疗已有相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7

建议临床诊疗类本类说明中删除“单价在400元以下的上述材料可全额计费”;删除实际进价20%计价,对内镜下临床诊疗中使用活检针、活检钳、穿刺针、热活检钳、取石网篮、乳头切开刀、异物钳实行全额收费。

未采纳

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实际使用情况和费用负担,维持专家意见。

18

建议提高“使用超声切割止血刀加收”项目收费标准。

未采纳

综合考虑费用负担情况,维持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