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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2021年呼和浩特市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1.08.31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完成《关于印发<“健康呼和浩特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确定的关于癌症防治行动的目标和指标,统筹推进、深入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呼和浩特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完善癌症防治体系,产出本年度本地区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癌症流行及死亡情况调查报告。全市至少有一个旗县区将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纳入当地民生工程。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水平显著提升。

三、任务措施

(一)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

1.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大力开展全民健康和防癌教育。建设呼和浩特市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制作蒙汉文版本宣传品,广泛宣传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建立防癌健康教育专家库,全年至少组织100次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

2.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地调查工作由当地政府牵头开展本辖区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

3.促进相关疫苗接种。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加强乙型肝炎和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相关疫苗接种,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通过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等方式,保证疫苗供应量。

(二)实施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配合,建立完善癌症防控体系。加强癌症防治能力建设,构建全市癌症防治网络。

(三)实施癌症信息化行动。

1.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依托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呼和浩特市肿瘤登记中心,旗县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肿瘤登记中心)负责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建立呼和浩特市肿瘤登记年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建立完善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规范肿瘤登记报告内容,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到2021年,纳入国家肿瘤登记年报的登记处数量不少于1个。不断提升肿瘤登记工作人员专业性,市、各旗县区年内至少各举办一次有针对性肿瘤登记专项培训班。

2.呼和浩特市肿瘤登记中心负责搭建全市肿瘤大数据专病平台,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卫生健康委将全市因肿瘤报销数据及病案首页数据与市肿瘤登记办公室进行交换;市肿瘤登记中心负责推进大数据应用研究,提升全市肿瘤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开展癌症临床数据分析研究,为癌症诊治提供决策支持,同时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四)实施早诊早治推广行动。

加强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及机制建设。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逐步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实施全市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加快我市县级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机会性筛查。全市至少有一个旗县区将癌症筛查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强筛查后续治疗的连续性,将筛查出的癌症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承担国家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或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的旗县区,当地政府需将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扩大筛查范围。市医保局探索将癌症临床筛查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各级癌症中心提供癌症风险评估服务,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防癌体检,加强阳性病例的随访管理,针对早期癌症或癌前病变进行早期干预。到2021年,项目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以上,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旗县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

1.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肿瘤疾病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谈判抗癌药品配备及使用工作,完善用药指南,建立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推进癌症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和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2.完善诊疗质控体系。推动旗县区级肿瘤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质控体系。依托市肿瘤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收集、分析及反馈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持续性监测,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依托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络,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

3.优化诊疗模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配合,持续推进“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医疗机构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整合相关专业技术力量,促进相关专业协同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转化应用。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便捷开展远程会诊等服务,提高基层诊疗能力。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生诊治方式进行实时规范。

(六)实施中(蒙)西医结合行动。

1.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蒙医药)防治网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加强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蒙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蒙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

2.提升癌症中医药(蒙医药)防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癌症中医药防治指南、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制定实施癌症蒙医药防治指南和诊疗方案,挖掘整理并推广应用癌症中医药(蒙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蒙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蒙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开展癌症中(蒙)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蒙)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蒙)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3.强化癌症中医药(蒙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发挥中医(蒙医)“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蒙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强化中医药(蒙医药)癌症预防、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蒙医)体质辨识等中医(蒙医)检测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蒙)西医综合干预,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蒙医药)干预率。

(七)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行动。

1.加强癌症相关学科建设。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牵头,完善人才教育结构,健全多层次的癌症防治人才培养体系。调整优化癌症相关学科设置,重点培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促进物理、化学、材料、信息科学等间接关联领域学科相互交叉融合。完善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要求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硕士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依托呼和浩特市内高校布局建设呼和浩特市癌症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薄弱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探索癌症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妇女和儿童肿瘤、影像、病理、肿瘤心理等薄弱领域的专业人员培养,强化公共卫生人员癌症防控知识技能的掌握。

2.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委聚焦高发癌症发病机制、防治技术等关键领域,在市科技计划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创新。强化癌症防治的基础前沿研究、诊治技术和应用示范的全链条部署。加强针对我市主要癌种的早期筛查研究,探索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基层可实施的筛查研究。市科技局将恶性肿瘤临床诊治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纳入市科技计划指南并给予资金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防治工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综合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开展2021年健康呼和浩特市癌症防治行动监测评估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医疗卫生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落实投入责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工作,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推进癌症防治。

(三)加强督促落实。各级政府要建立癌症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如期实现行动目标。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市党委和政府报告,并与市项目资金安排、政策支持等直接挂钩。

五、考核评估

按照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制订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开展考核评估,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呼和浩特市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