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规范“国医大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2〕64号
2022.11.1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晋医保函〔2022〕64号
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和相关医疗机构申报情况,参考周边省市项目价格政策制定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国医大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等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定价形式由政府指导价规范为市场调节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二、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内部价格管理办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在醒目位置公布项目价格,坚持患者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向患者提供服务和收费。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规范“国医大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xlsx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