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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2022.11.20
广东省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588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试剂盒费用。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不超过13.5元(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份不超过9.5元);核酸多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不超过2.8元,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见附件)。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二、规范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检测和后续工作效率,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混合检测采样方式以10合1混采为主。本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后,对于委托检测的,医疗机构采样费用按每人份0.88元计算。医疗机构对于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受检对象不得收取诊查费。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0日起执行,抗原检测价格及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深医保函〔2022〕5号)规定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及价格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及价格表.docx
  • 财务

    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价格
    (元)

    H

    250403089S-2/2

    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核酸检测试剂盒(不含提取试剂和采样器具)

    人份

    1.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2.检测服务费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13.5元。

    9.5

    H

    250403089S-2/3

    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份

    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检测价格含检测服务费以及试剂费用。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