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医保发〔2022〕68号
2022.12.02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本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上级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省医疗保障局对本省部门印发且主要由医疗保障部门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9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