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挂网成交结果的通知
2020.06.1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实施方案》(京医保发〔2020〕21号),本市牵头组织相关实施工作。按照限价挂网采购规则和企业报价流程,形成本次挂网成交品种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参照京津冀“3+N”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模式,根据联盟地区采购意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及山东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将共同执行本次联合采购结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