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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2023.05.2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根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向国家医保局履行重要事项报告,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3)。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3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邮箱:jsybyljg@163.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0号楼205房间,邮政编码210004。

 附件:1.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pdf

       2.拟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pdf

       3.拟新增特殊医用材料.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