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2023.05.2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根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向国家医保局履行重要事项报告,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3)。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3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邮箱:jsybyljg@163.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0号楼205房间,邮政编码210004。
附件:1.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