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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做好国采第八批、第九批中选结果下一采购周期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药采函〔2025〕134号

2025.06.13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部分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批次执行工作的函》(豫医保价采函〔2025〕9号)要求,为做好相关批次中选结果续签工作,现就中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一)各中选企业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选择“医药采购”模块,登录“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管理”模块,选择“带量项目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8日。

 二、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一)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药品交易系统,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8日。

三、中选结果执行

国采第八批第三采购周期、国采第九批第二采购周期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期顺利实施。

 

附件:1.国采第八批中选产品清单.xls

2.国采第九批中选产品清单 .xls

3.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doc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