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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及“金医宝”的通知

2020.04.28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中心、各区医保局、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为全面落实今年医保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全国宣传月活动,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全面推广部署国家医保局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平台及我市医保局开发的“金医宝”手机AP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按照统一医保结算接口规范、统一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标准、统一移动支付平台及“金医宝”APP的医保信息化建设要求,基本建成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支付“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的便民服务平台。

二、基本原则

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及“金医宝”APP的部署,由市医保局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医保中心负责接口发布、推广应用、功能拓展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部署过程中要遵循标准全市统一、数据市级集中、网络安全可靠、平台严格管理的原则。

三、推广计划

2020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100家定点医疗机构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描实名认证、30%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完成“金医宝”平台部署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线上就医购药、公共服务查询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场景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实现50%以上本市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实名就医、全市70%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完成“金医宝”平台部署工作。

四、工作流程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中心统一安排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医保分中心提出申请,医保分中心联系医保中心信息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平台部署并测试通过后,医保局信息化工作专班负责验收,合格后上线运行。

五、有关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广使用“金医宝”APP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制三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医保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提高政治占位,确保将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医保局及分中心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医保业务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金医宝”应用范围及成效,引导参保人员正确使用,快速提升认知度,营造推广应用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绩效评估。要把推广应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月度绩效评估体系,并适当增加考核比重。


2020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及“金医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