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一氧化氮吸入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2025.05.15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驻市、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一氧化氮吸入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