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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4期)

2020.07.09
山东省药监局

2020年第12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核查确认,标示15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4个品种共16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附件1:1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2020年第4期).xls
     附件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doc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