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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 2024 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4.06.17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海南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各驻琼部队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委属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3 号)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各学科专家组评审结果,现将 2024 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公布如下:

一、2024年继教项目

2024 年,我省共获批 97 项国家级继教项目(备案项目 10 项),具 体 项 目 信 息 可 通 过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网 站(http://www.nhc.gov.cn)、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zyijgl.org.cn)、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及国家级继教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查看。

2024 年,我省共批准省级继教项目 284 个,备案项目 158项,其中海南省医学会省级继教项目 106 项,具体项目信息可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t.hainan.gov.cn/)、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系统(https://hainan.wsglw.net/)查看。

二、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保持并持续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继续医学教育应当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学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要达到 100%,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要达到 10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要达到 95%,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要达到 80%,并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并考核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执业再注册和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

  2.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地区的培训活动,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所授学分等项目相关信息。培训班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杜绝代刷卡、乱授学分等现象。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3.各项目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项目前 30 天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继教办)提交举办项目的申请报告、日程安排表和项目举办通知等书面材料,跨省、跨地区异地办班的项目还需补充异地办班备案表,经省继教办批准并下发项目通知后方可组织培训。

(二)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1.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的反馈管理,继教培训班培训期间不定期扫描动态二维码并保证周期内每天都要“考勤+人脸识别”4次以上(含 4 次),应于培训结束后 15 个自然日内上传学分到继教管理平台,30 个自然日内将项目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考试试题、学员花名册(加附电子版)、日程安排、会场照片、学员培训费的发票复印件及《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资料报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信息平台,经审核后授予学分,个人需手工录入到继教系统的学分必须在 90 个自然日内完成,逾期系统将无法授予学分。各项目举办单位严格把关,维持学习班秩序,确保真实登记,每个学习班人数 250 人上浮不超 20%,超出的人数系统将无法授予学分。 

  2.为提高项目执行率,项目主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完成 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级 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emgsb.cma.org.cn)及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系统(https://hainan.wsglw.net/)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未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的项目将无法授予学分。

  3.经学员所在单位同意参加跨省、跨地区举办的国家级继教育项目学习、凭有效学分证书和外出学习有关证明(会议通知、领导批示、培训费和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予以登记学分。未经单位同意外出参加学习或不能提供有效学分证书及证明者不予登

记学分。

  4.省继教办和项目举办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对继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数不低于举办项目总数的 10%。获批新项目须在公布批准年度内举办,未能举办的项目要由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单位在本年度内向省继教办提交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当年未能举办且没有说明原因的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单位,对于未完成项目的单位,将核减次年的项目申报数量,对于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将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省继教办联系人及电话:林昌65335569

省继教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超65379001

省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6236195

附件:1.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97 项(含备案项目 10 项)

2. 2024 年省级继教项目 284 项(不含备案项目)

3. 2024 年省级继教备案项目 158 项

4. 2024 年海南省社会组织省级继教项目共 106 项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附件1-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97项(含备案项目10项).xls
附件2-2024年省级继教项目284项(不含备案项目).xlsx
附件3-2024年省级继教备案项目158项.xlsx
附件4-2024年海南省医学会省级继教项目共106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