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6.30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更好适应我省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需求,培养选拔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加快提升,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sdswjwrc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00,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