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拟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2023.04.1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19〕40号)和《关于<关于2022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情况的报告>回复意见的函》精神,现对拟新增和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反馈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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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