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区属)验收评审结果公示
2022.09.1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实施管理工作要求(试行)的通知》(沪卫计药政〔2018〕11号)及《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求(试行)》的整体工作安排,我委于2022年8月组织专家对提出验收申请的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区属)进行了验收评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我委审查初步同意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通过验收评审,其药剂科拟被授予“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为确保验收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10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正式授予10家单位药剂科“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
联 系 人:李老师、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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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1207室
邮政编码:20012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通过验收评审的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名单
1.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2.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3.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5.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
6.上海市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
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8.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9.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