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20日
【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8号
2020-06-20 【国家卫健委】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自6月16日起,北京市中高风险街道(乡镇)人员、新发地批发市场等相关人员禁止离京,其他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各地、各部门不得另行设置其他限制条件。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无法提供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北京】关于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
2020-06-20 【首都之窗】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我市启动全面核酸检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截至6月20日6时,已累计采样229.7万人。对于6类“应检尽检”人群,按照风险等级、细化轻重缓急,渐次开展核酸检测,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优先检测新发地等涉疫市场及周边社区高风险人员,并陆续对餐饮、商超、集贸市场从业人员,36个中高风险街道乡镇居民,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等进行大规模核酸检测。过去一周全市核酸检测采样人数从每日8000人增长到近50万人,检测能力也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未来一段时间全市的核酸检测工作还将持续进行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川医保发〔2020〕11号)
2020-06-20 【四川省医保局】通过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参保人员基层就诊,到2022年底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90%以上,基层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占比分别较试点前提升不少于5个百分点;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疗费用增速与GDP增速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一致,综合考虑县域就诊率提升和人口增长情况,县域内医疗总费用年增长率原则上不超过10%;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有效遏制大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不超过当地经济增长水平;维护参保群众的医疗权益,切实降低个人负担,到2022年,县域内就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负担控制在30%左右。最终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增强,常见病、多发病县域内有效诊治,医疗费用合理可控,个人负担可承受的目标,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临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38号
2020-06-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上述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的核酸或抗体检测试剂作为检测项目除外内容,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的,可允许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收费,并严格落实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收费;属于政府调拨或社会捐赠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另行收取试剂费用。
【甘肃】关于公布第三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387号
2020-06-20 【甘肃省卫健委】经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宝石花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夏州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申报,省临检中心现场验收,以上5家医疗机构PCR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19年版)》(20200618)公示
2020-06-20 【江苏省医保局】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19年版)》(20200618)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5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64号
2020-06-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中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设置和管理,加强防护物资储备。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在做好防护条件下由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对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患者就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要做好“守门人”,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隔离,并请院内专家会诊,如仍考虑为疑似病例,应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发热门诊的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
全员应检尽检 | 北京协和医院提升应急检测能力,完成全院近万人核酸检测
2020-06-20 【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2020-06-20 【北京市卫健委】现组织开展北京地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4张,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guoxinhe@jxj.beijing.gov.cn),于2020年7月2日前报送至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暨加快跨省联网定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中心文〔2020〕57号
2020-06-2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并推动各地定点医院全面接入跨省联网结算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重新申报相关中药饮片数据信息的通知
2020-06-20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为按时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标准数据库启用工作,统一使用全国医保药品代码,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标准数据库,经专家核对原系统库数据,有部分中药饮片名称与《国家药品目录》通用名不符(详见附件),需要相关企业进行重新申报完善数据库信息。申报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