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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4.24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读要 AI 摘要: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法治建设引领,提高全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其关于法治及深化医保改革有关内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4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被问责情况。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意识。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参加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公开课培训、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指导市县系统干部学习医疗保障领域法规政策,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和市县系统对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考核要求,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2024年省局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重大案情曝光台要求,收集整理、定期通报欺诈骗保要情,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流程。

(二)坚持法治体系建设,筑牢依法行政制度框架。

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健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审核备案报送程序。2024年我局共新增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4年9月30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是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请示报告。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决策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涉及医保基金支付的待遇自行调整的都需事先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以及医疗服务价格、基金支付项目、支付标准、不予支付范围,加强指导和监督,将执行情况列入对各市年度评价内容。

三是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准入、招标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指导各业务条线重点关注,并定期组织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三)坚持重大决策管理,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穿于决策全过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环节,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率达到100%。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有效防控决策风险。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评估、规范性文件和机关合同审核、信访咨询、法律知识培训、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提供专业支持,切实提升我局法律事务工作效能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畅通门户网站、热线电话、举报箱等监督渠道。

(四)坚持依法履职管理,健全依法行政配套机制。

一是动态完善权力事项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对医保公共服务和监管权力清单事项进行系统梳理、流程再造,助推经办服务和监管“网上办”“掌上办”。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入选国家优秀案例16个。实行线上线下28个医保事项“全省通办”。优化“15分钟医保服务圈”,加强医银、医药、医企合作,其中医银服务网点8900家,覆盖率达76%。

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配合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时回复案件办理征求意见。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争议处理能力。完善信访办理流程。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规范医保信访办件流程,落实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妥善解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坚持执法规范管理,助推医保基金全方位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明确医保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程序内容,落实国家医保局对三项制度的执行要求,提高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实效。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广使用掌上执法系统。

二是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深化医保基金数字化监管,全面落地应用并不断迭代升级“医保基金精密智控在线”,提升监管工作实效。高质量开展基金监管示范点建设活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快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医保医师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全面开展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医保基金综合巡查。全国率先建立基金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制度,实施“五年全覆盖、一次查五年”全面巡查,现场巡查医药机构5081家。全年涉嫌违规金额超12.5亿元,中止和暂停医保协议1201家,解除协议934家;行政处罚681家,移送纪检、卫健等部门48家。创新基金反欺诈大数据监管模式,荣获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一等奖。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国家和省级层面的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在顶层设计、制度搭建方面改革突破力度还不够,对法律法规学习运用的主动性有待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量配备还有待加强等。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工作部署,用法治夯实医疗保障事业的根基。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理顺行政执法机制,加大医保基金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不断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案卷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执法品质和队伍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坚持把医保法治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法治医保建设的制度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我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综合巡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多渠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及时曝光一批欺诈骗保案件,着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氛围。定期开展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医保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