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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药招〔2020〕144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11.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各市(州)医保监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全省药品集采部署安排,为做好我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四川省药品已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相关用户可登陆平台查询。


二、当前已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新平台)开放第三批集采配送关系维护。请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经营企业及时在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老平台)按照当前平台价格采购的历史订单填报。第三批集采正式执行后,高于中选执行价的历史订单数据无法再填报。请各单位及时完成。


三、10月30日至11月7日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四川地区医疗机构可以登录平台进行配送关系维护,11月2日至11月20日完成三方合同签订,11月26日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采购。


四、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地址:


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17838。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