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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津卫医政〔2021〕496号

2021.10.1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0月8日

 

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巩固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成果,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2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1.网络布局日趋完善

在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已建成并运行了市急救中心和6个急救分中心,按照每8常住人口设置1个急救站点的标准,建成并运行204个急救站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半径明显缩短,已形成运行顺畅、高效有序的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点三级管理模式。

2.指挥体系不断健全

完成院前医疗急救指挥系统升级扩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接报,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由市急救中心直接调派,远郊五区和滨海新区急救电话一键转接到辖区急救分中心,实现了全市统一接报、分区域调派的指挥调度模式。全市调度席位增加到41个,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已达到100%

3.人员得到有效补充

充分利用市政府为院前医疗急救增加的371个编制和海河英才计划,结合劳务派遣和第三方外包等方式补充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全市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医生达到672人,其中专职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429人,其他医疗机构派出243人;护士达到590人,其中专职390人,其他医疗机构派出200人,驾驶员662人,调度员169人。人员短缺问题已明显缓解

4.车辆设施不断完备

全市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共420辆,已达到每3.4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救护车标准配备心电图机、监护除颤一体机、负压吸引器等急救设备,重症救护车还配备呼吸机、自动体外心肺复苏仪和可视喉镜等急救设备。现每日高峰时段运行车辆达到220辆,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已降至10分钟以内,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传染病应对能力提升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紧急采购66负压救护车,负压救护车总数达到90辆,并固定专人专车在专用急救站点执勤2020转运新冠肺炎相关患者(含境外输入)8637车次,转运非新冠相关发热患者28446车次,转运其他危急重患者243025车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指令派出25辆负压救护车和111名急救人员驰援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院前转运工作院前医疗急救效率始终保持稳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新冠病毒零感染。

(二)“十四五”面临问题

1.硬件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

市急救中心所属急救分部条件不完善空间不足,救护车出入和停放困难已不能满足运行基本需求。救护车数量仍未达到要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3常住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其中40%为负压救护车配置要求仍存在差距。作为感染性疾病患者院前转运指定机构,目前全市没有固定、规范的洗消站,只能采用露天人工喷洒等洗消方式,受天气影响很大,实现全方位无死角洗消困难

2.信息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需进一步完善,尚未实现患者信息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高效连接和同步传输。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仍需提高距离前沿信息技术仍有差距。

3.人才培养机制需进一步优化

高层次人才仍需进一步补充缺口,继续教育模式仍显单一,科研能力仍然薄弱,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进修交流渠道不足,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4.多部门联动仍需进一步探索

卫生健康与公安交管、应急管理及消防救援部门的信息互通与联动尚未形成成熟顺畅的机制。针对复杂地形和水上的救援能力仍需提升,与航空救援、海上搜救等部门的协作仍显不足

5.法制保障仍需进一步强化

经过两年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和服务能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体系建设和规范服务中形成的建设模式、相关制度、体制机制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化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相关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内涵建设,补足软硬件差距,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人才培养,完善质控体系,延伸院前医疗急救支持服务范畴,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动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持续高质量发展,保持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效率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满足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分级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完善财政投入和运行保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体现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

——软硬结合、提升内涵完善院前医疗急救规划布局,加强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院前医疗急救精准质量控制和精细化管理。以患者满意度和投诉管理为抓手,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内涵。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从人才培养、技术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统筹谋划,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效率。

——健全体系、持续发展。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和重点指标,统筹全市资源,强化院前院内衔接,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延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全面提升居民自救能力,打造全流程生命救治线,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目标

1.布局指标:保持急救中心和6个急救分中心的“1+6”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模式,优化急救站点布局,到2025年底,城市地区急救站点服务半径不超过4公里,涉农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根据各区发展实际,结合全市医疗机构布局建设标准化洗消站和移动洗消点。

2.车辆指标:2025年底,达到每3万常住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负压救护车占比达到40%。运行车辆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100%

3.人才指标:按照每执行院前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配备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的标准,兼顾工作量和业务需要合理确定值班安排,按标准配置一线医护人员提升一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建设与院前医疗急救需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4.调度指标:优化院前医疗急救通讯调度平台,根据患者病情开展急救电话指导,推广医疗优先分级调派系统(MPDS)应用。到2025年底,危重患者院前告知信息发送率达到100%

5.质量指标:到2023年底,院前医疗急救病历电子化率达到100%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院前急救任务回访率达到95%,满意度达到95%。到2025年底,院前急救病历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5%以上,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100%院前急救任务回访率达到98%以上,满意度达到98%以上。

    6.效率指标: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维持在100%院前医疗急救人员3分钟出车率达到100%。到2023年底,全市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持在10分钟以内;到2025年底,全市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降至9分钟以内。

    三、重点任务

完善机构建设和网络布局

继续实施急救中心及分部、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分级管理和急救站点“市管区建”建设运维模式。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16268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通知》(津卫医政〔201972号)标准建设急救中心及分部、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点。

推进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建设,全方位提升调度大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培训中心、档案病案库等设施,逐步改善市急救中心各急救分部办公和救护车停放条件。远郊五区和滨海新区政府加强对本区急救分中心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分中心符合建设标准并充分发挥日常院前医疗急救紧急医学救援和传染病院前转运等核心作用。

结合我市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医疗急救需求实际调整现有急救站点规划布局农村地区可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急救站点,乡镇卫生院急救站点接受市急救中心或本区急救分中心统一调派。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划和标准进行急救站点建设和运维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拆除或者迁移既有急救站点,需报经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划予以补建。

(二)优化车辆配置和设施配备

遵循合理、必须、均衡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厉行节约,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救护车配置要求,合理配置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救护车数量,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实施车上设施装备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配备运载工具、急救设施和通讯设备,同时满足新冠肺炎等突发传染病疫情院前医疗救治需求。推进洗消站建设,在传染病救治专科医院、救治定点医院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洗消站,具备人员、车辆洗消和污水处理功能。鼓励远郊五区和滨海新区在辖区内选址建设标准化洗消站,满足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转运后洗消要求。发挥移动洗消点机动性强的优势,以移动洗消车为载体,规划实施移动洗消点项目提高全市传染病应对能力和紧急支援协作能力。

)打造“院前智慧急救服务体系

1.持续提升院前调度水平。深化全市统一接报、分区域调派的指挥调度模式,持续优化院前医疗急救通讯调度平台,优化智能派车系统,逐步实现系统自动派车。推广并完善MPDS,对需要紧急处置危急重症进行电话急救指导,实现急救零等待推广设置路面执行任务救护车电子标识,通过安装“RFID标签,由固定或移动识读基站快速准确识别救护车身份,实现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在目标路面交口优先通行。研发救护车5G通信相融合技术,实现急救车辆管理、急救设备、计价器等车载相关设备与5G融合,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2.持续完善院前院内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程序,依托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开展院前告知系统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利用4G/5G网络快速流畅的优势,开展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定病情精细化评分、配置生命体征专业化评估设备、连通可穿戴心电设备,同时增加音视频实时会诊功能,实现救护车上与目标医院急诊科全方位多维度联动打造危急重症患者救治信息推送高速公路

强化院前急救人才培养

1.强化人才梯队建设

市急救中心和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等以独立型运行为主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人才梯队建设,以构建金字塔型人才梯队结构为目标,建立传帮带机制,分级分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提升科研能力,加大对高素质、高年资和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和培养力度构建符合院前医疗急救特点的人才梯队。远郊五区急救分中心等以指挥型运行为主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加强依托医疗单位派出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力度,组织派出人员到辖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专业临床技能培训,采取多种手段开展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

    2.健全人才考核机制

制定科学化的人才考核机制利用质控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制定完善急救人员上岗标准、岗前培训内容和各岗工作规范,纳入统一质控体系,加强日常培训和考核,质控结果与绩效挂钩。对现有质控体系进行完善,以规定动作个性化项目共同考核的形式,在全市统一质控基础上建立具备农村地区急救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全市范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的一致性

3.拓展人才发展平台

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实际情况,探索成果代表作制度,将职业素养、医德医风、临床能力、实践经验、服务质量以及对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诊疗业绩的考察作为职称晋升考核因素。

推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双提升

1.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

制定全市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组织编写院前医疗急救质控手册,统一救护车、装备标识和人员着装,明确救护车和车上装备配置要求,优化急救流程,更新技术指南,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聚焦院前医疗急救技能提升,提高对基础及高级生命支持、创伤院前急救技术、常见内科急危重症急救、急性中毒抢救和院前护理技术等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组织开展练兵比武,加强实战能力,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强化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管理,建立病历书写点评考核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规范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

2.提升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水平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院前医疗急救实施全程管理,综合研判分析问题,优化服务标准流程完善奖励性绩效考核制度,综合考虑工作强度、服务质量、运行效率、满意度等,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投诉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对市急救中心各分部、急救分中心以及职能科室的投诉管理质量评价机制,持之以恒改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与医保部门配合,探索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保支付政策。

3.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疗救援处置能力

组建院感防控队伍,持续开展传染性疾病和院感防控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岗位院感防控职责,规范传染病预防、报告制度,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院感防护水平。加强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培训演练大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六)探索多部门联动协同作战

1.推进多部门联动和水陆空协同

以应急救援为抓手,探索建立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管民航空管等部门联动的空中救援协作机制,研发联勤联动处置平台,整合资源、信息共享、装备互济。探索与消防救援机构合作共建急救站点及联合演训机制。以滨海新区现有海面和陆上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为基础,探索海面作业航空医疗救援海河等河道水面联合医疗救援机制,提升我市水上医疗救援能力。

2.推进京津冀和跨省多地联动

积极推动京津冀联动,建立三方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院前医疗急救通讯调度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整合急救资源,提升三地交界地区域医疗救援能力。加强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院前医疗急救的沟通交流并吸纳深圳、杭州、成都等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先进地区参与,相互借鉴经验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

(七)加大公众宣教健全生命救治线

1.建立急救培训机制

依托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认证培训项目津急医疗救援培训学校,联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制定统一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探索培育第一目击者志愿队伍,聚焦公安民警、消防救援、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推进急救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前移救治关口,健全患者自救-院前急救-院内抢救的生命救治线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急救技能培训。利用“互联网+”,依托微信、微博公众号、云上天津市急救中心等新媒体,开展云上急救知识技能科普

2.推动急救设施配置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推动在人口数量和流动性大的交通枢纽、体育场馆、大型商场、社区等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并逐步提高配置比例,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八)积极立法健全法治保障

充分梳理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模式和经验,明确规划和设置、服务规范、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推进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立法。开展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宣传,提升公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知晓程度,引导公众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各区人民政府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交通运输应急医保公安交管消防救援、通信管理、红十字会部门应按照相关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强评价指导

加强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市急救中心、各区急救分中心工作进展和成效。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评价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并通报工作进展。以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为专题,定期组织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参加应急综合演练,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专业队伍的医疗救护与应急救援能力。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创新形式,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急救需求观念,引导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者积极健康、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院前医疗急救正面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