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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的函

2025.03.2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2020〕57号)要求,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任期届满,拟重新组建,请各单位推荐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好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公道正派;

(三)具有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资格,并受聘正高级职称履职1年以上;

(四)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五)能按时出席评审会议(每年1-2天),认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评委会纪律;

 

(六)2027年12月31日以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职,身体健康。

二、推荐材料

(一)《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1式2份(盖章PDF扫描版);

(二)《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名册》(Excel电子表格);

(三)推荐人选的正高级职称证书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确保证书清晰可读。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药品企业。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79904348@qq.com。

 

附件:1.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doc

2.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名册.xlsx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锐群,0871-6857178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