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公开征集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各有关医学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升全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效,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药,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省级统筹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持续推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同质化,为药品供应保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范围
省内医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等。
三、主题方向
聚集当前的卫生决策需求、药品供应保障、临床急需用药管理、临床实际使用情况、社会舆论关注等药品领域“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国家重大疾病和区域重要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重点关注国家基本药物和特殊人群用药,如儿童药品、抗肿瘤药品、心血管病药品、创新药、罕见病用药、特殊剂型药品等。
四、征集方式
1.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团队,能够承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2.申报的主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主题背景、 研究意义、评价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
4.每个单位申报的主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五、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申报单位需填写《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申报书》(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的主题申报、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中省直医疗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报送。
3.提交申报:申报材料需以PDF文件形式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送到指定邮箱。
六、组织遴选
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主题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确定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并统筹安排省级主题的具体评价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许梦然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张立明
联系电话:15662108975
0431-88905973
电子邮箱:yaopinpj@126.com
附件: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申报书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