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9年医改新政之--医耗联动热点答疑

2018.12.28
嬷嬷观察

1.本次改革先行出台了哪些价格调整项目?何时实施?

答:为推进结构调整,扶持薄弱专业,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轮改革对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政策扶持的临床平台专业和鼓励发展专业的6类项目,进行“有升有降”的规范调整。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先行出台病理、康复、精神、中医及检验5类1600余个项目。为给执行操作各方预留充分准备时间,确保政策实施后患者的就医秩序正常平稳,5类项目规范调整后的价格于2019年6月15日实施。其他综合改革方案中涉及的有关项目和政策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分批陆续出台。

2.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患者个人负担有什么影响?

答:本次改革调整项目更广,但相比2017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影响人群要小。按照国家到2020年要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检验、手术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占现行项目八成左右。虽然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这些项目涉及的人群要小于2017年。从“五个一”,细分来看,三个“一”都是与“降费”相关。根据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考虑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患者费用基本持平,住院患者费用略有增加。但对患者个体而言,不同疾病患者费用有升有降,比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化验较多的病种,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则会有一定增加。对此,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细化分析,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通过医保政策结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总体上讲,短期看,改革后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但从长期看,通过压缩药品、耗材等价格空间,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广大百姓更加受益。

3.本次改革先期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答:此次改革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在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按照改革与保障同步的原则,对此次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按照能报尽报安排,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其中1491项均按甲类报销,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151项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个人不增加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精神类费用调整的影响,将进一步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

4.本次改革对困难群体有什么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答: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包括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在内的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包括资助参保、基本医保报销后再给予医疗救助等。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时,本市加大了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80%,年救助总额分别达到6000元和6万元;重大疾病的救助总额可达12万元。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统筹救助和医保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