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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办”通告-辽药监告[2020]44号

2020.10.15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部署,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自2020年10月19日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等12项政务服务事项(详见附件)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要求,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办事平台(www.lnzwfw.gov.cn/),通过注册账户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审批进度。对尚未受理的,可在线进行修改、补正材料或终止申请;对已进入审批流程尚未作出决定的,可在线提出书面撤回申请予以撤回。


三、对需要颁发书面决定通知书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免费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


特此通告。


附件:12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