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0.09.08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省药监局组织对原《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形成《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20年9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电子邮箱:liuchuanmin@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