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黔爱卫办发〔2021〕4号

2021.08.06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自治州爱卫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中央在黔及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贵州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 号)等要求,2020年3月贵州省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黔爱卫办发〔2020〕8号),明确了健康企业建设的内容、方法和步骤。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工作,健康企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保障和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推动健康贵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企业落实责任、打造健康环境,引导劳动者养成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抓手,是全方位全周期维护职业人群大健康的必然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不断培育健康企业示范单位,是新时期健康贵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明确任务标准。

(一)各地要持续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把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提炼总结经验和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激发企业动能,使健康企业建设由点及面,不断扩大建设成果,确保在2021年,创建5个省级健康企业,每个市州创建5个以上市州级健康企业;到2022年底,全省健康企业数量形成一定规模,并实现逐年递增,职业健康基层和基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各地要积极组织专家力量,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严格按照《贵州省健康企业评估验收标准》(见附件)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标准解读、人员培训、评估验收等工作,确保各类企业完成高质量建设,不断以健康企业为载体更有效地促进职业病防治水平的提升。

(三)县级爱卫办要做好辖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宣传和创建健康企业的推荐工作,并签署推荐创建健康企业意见。创建省级或市州级健康企业的单位,应于2021年9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或市(州)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报道,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要注重工作结合和部门协同推动,把健康企业建设同疫情防控、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健康达人”评选等工作相结合。省爱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抽查复查,对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进一步带动全省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请各市(州)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底前将本地健康企业建设企业名单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兰  培、杨  浩

联系电话:0851-86822393

电子邮箱:gzzyjkjg@126.com

附件:贵州省健康企业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