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恢复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21年8月15日起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并根据国家平台功能上线情况陆续恢复各项业务办理,目前平台运行平稳。现就切换国家平台后医疗保险业务恢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参保人待遇的业务事项
1.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门诊记账、住院结算、药店购药等业务已恢复正常;
2.费用报销(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及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办理生育津贴等涉及财务支付的业务已恢复受理;
3.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审批类业务已恢复办理;
4.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等即办秒批类业务已恢复办理。
具体事项及办理渠道详见附件。
二、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业务
深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需等待国家平台相关功能上线,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已恢复办理的部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清单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已恢复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清单.doc
附件
已恢复办理的部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清单
(一)涉及财务支付环节的业务
序号
办理渠道
业务
1
区、街道、社区等经办窗口可办理
门诊费用报销
2
住院费用报销
3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
4
居民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
1
个人服务网页、单位服务网页、“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办理
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
2
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预申请
3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
4
生育津贴支付
(二)不涉及财务支付但有审批环节的业务
序号
办理渠道
业务
1
国家平台、经办窗口、个人服务网页、单位服务网页、“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办理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
2
门诊大病认定申请
3
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
4
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机构变更
5
慈善援助类药品登记
(三)其他即办秒批业务
序号
办理渠道
业务
1
个人服务网页、单位服务网页、“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办理
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
2
自助绑定个人账户家庭通道
3
用人单位选定绑定医疗机构
4
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