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发背景是什么?
药学服务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药品供应和促进临床规范合理用药,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点。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持续深化,为药品供应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实现药品品种遴选、采购、供应、储存、临床使用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对于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合理用药至关重要。近年来,我省合理用药水平逐步提升,但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制约机制仍需健全,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仍需加快。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要求,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六部分。
一是加强加强药品采购配备管理。包括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健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和完善药品采购供应制度三方面措施。提出在国家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不断优化用药目录,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2020年10月底前各设区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全部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020年12月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公立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要求,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为由限制进院,影响中选药品供应保障。
二是强化药品临床合理使用。包括加强药品安全管理、提高医师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健全药学质控网络和加强合理用药绩效考核四方面措施。提出遵循近效期先出原则,定期评估药品储备情况,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对易短缺药品应当保证2-3个月用量,85%以上药品库存周转率少于10-15天,保证临床用药需求。重点针对抗菌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等开展合理性评价。健全省、市、县三级药学质控网络,2021年底前实现医院药学质控中心建设县级全覆盖,并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人员配备。细化合理用药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和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挂钩。
三是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包括规范医联体药品管理、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和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三方面措施。提出由医联体牵头医院派驻药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好上下级药品目录统一、处方点评指导等工作,启动实施“首席药师”进基层活动,开展群众用药咨询。采取进修学习、对口支援、远程教育等方式,提高基层药学服务水平。开展以实体医疗机构药师为主体,提供在线药学咨询、合理用药指导、用药知识宣教等“互联网+药学服务”。
四是加强药学专业队伍建设。包括加强药学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体现药学服务价值和保障药师薪酬待遇四方面措施。提出在医疗服务价格中统筹考虑药学服务的成本和价值,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药师作用,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工作时间≥85%。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允许”要求,保障药师合理收入,在薪酬中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增强药师职业吸引力。
五是加强行业行为监管。包括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合理用药监管、规范药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三方面措施。提出在国家、省级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基础上,建立覆盖省、市、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信息网络。建立抽查机制,每年组织对各地处方有关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医疗机构加强涉及药品耗材推广的学术活动管理,统筹安排由企业举办或赞助的学术会议、培训项目等邀请,并公示、备案备查。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公益性,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六是强化工作职责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督促指导和加强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是医疗改革近期重点任务。文件对卫生健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配套,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重点工作跟踪和通报制度,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测和定期通报,对进展滞后或管理不力的地区,向当地人民政府通报,督促各地相关部门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