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延期文件的通知
2020.09.18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执法监察局:
现将省局规范性文件延期文件公布如下: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5〕29号)(登记号为SDPR-2015-0500003)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5〕30号)(登记号为SDPR-2015-0500004)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