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17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382号
2024-10-1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肥胖症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制定了《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
【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10-1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补齐短板”的原则,对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5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书面反馈有关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0月17日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4-10-1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学习借鉴。石家庄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强化党委政府主导,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三明医改经验的内涵。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走进河北省石家庄市,围绕“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这一主题,请石家庄市、县、区和医疗机构的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三明医改经验学习推广情况。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有: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马宇骏先生; 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委书记王俊红先生;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蔡云龙先生;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曹琴英女士;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群女士。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乳房植入体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告(2024年第28号)
2024-10-1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乳房植入体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修订了《乳房植入体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国家】2024全国智慧医保大赛决赛评审结果公示
2024-10-17 【国家医疗保障局】根据2024全国智慧医保大赛公告规则,大赛组办方组织专业评委与社会评委对70个进入决赛的案例(应用)进行评审。70个决赛案例(应用)不分赛道,根据决赛团队抽签结果分为两组,两组评审按照最终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同比例授予奖项。现对拟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案例(应用)予以公示。
【国家】秋冬季,孩子呼吸道感染反复怎么办?
2024-10-17 【国家医疗保障局】又到秋冬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高发,孩子隔三岔五生病,不仅影响生长发育,还干扰正常的学习生活,加重了家庭负担。“看着孩子病泱泱的,我也心疼,可是就快要考试了,孩子休一天就拉下一天的课,怕他跟不上啊……”坚持上学或在家养病?是家长们最为纠结的问题。其实只要学会科学调护,同时运用中医药手段进行治未病的干预,健康与学业都能兼顾!
关于对《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10-17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了《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罕见病等五个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2024-10-17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为北京市罕见病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为北京市皮肤与性病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为北京市血液内科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为北京市妇科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为北京市眼科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关于开展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领域)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科〔2024〕298号
2024-10-16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全面深化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与运行管理,强化重点实验室功能定位和创新能力建设,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沪科规〔20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科委将启动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领域)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
2024-10-17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为有序推进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安徽省落地执行,现就相关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甘肃】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24〕78号
2024-10-17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增加经费及使用途径。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着重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做深做实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加强城乡居民体重管理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体重管理;强化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服务,落实儿童眼保健、发育评估和科学育儿指导;依据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规范做实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及规范随访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工作,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和务实应用;落实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等。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技术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2024-10-1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18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技术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公众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10月第1批次医用耗材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16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2024年10月第1批次(YJHCGW10-20241001)医用耗材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支付政策的通知-汕医保〔2024〕68号
2024-10-17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的通知》(汕医保〔2024〕6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4-10-17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0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匹配、平移,形成新的价格标准。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24〕17号
2024-10-17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内涵建设,逐步提升同质化培训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10-17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药(中药)师(非医疗机构)、副主任药(中药)师(非医疗机构):全省非医疗机构中从事药学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从事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监督检查(包括检验检测、审评查验、监测与评价)等所有与药学(非医疗机构)相关领域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黑龙江】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门诊处方管理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50号
2024-10-17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机构合理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加强处方管理主体责任,医师应按照有关规定,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规范、准确、完整、合法的开具处方。提供医保药品服务时,应实行实名购药,核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处方用药须与诊断、病情相符,不得有重复用药、伪造或篡改处方、使用他人医保卡开具处方,不得以病组和病种费用限额为由,要求患者院外购买或自备药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江苏】关于公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62号
2024-10-17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5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公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61号
2024-10-17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公布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60号
2024-10-17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阳光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15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拟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公布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63号
2024-10-17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药品挂网价格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59号
2024-10-17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4〕6号
2024-10-17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保障中医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广东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基础库维护的通知
2024-10-17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开展广东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基础库维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宁夏】关于公布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及新冠病毒疫苗补充采购挂网结果的通知
2024-10-17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及新冠病毒疫苗补充采购工作的函》(宁疾控中心函发〔2024〕4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24年10月11日至16日对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及新冠病毒疫苗补充采购预挂网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挂网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4〕50号
2024-10-17 【山西省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要求,推动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以下简称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四川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疾控局公卫函〔2024〕38号
2024-10-16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4〕21号),倡导并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我们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关于公布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4〕238号
2024-10-17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国家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协同做好我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46号)及《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4〕228号)要求,中心已按照流程,对主动申请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结束,中心于2024年10月17日起正式执行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浙江】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0-17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