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8.13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读要 AI 摘要:
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放射性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根据《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放射性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省药监局起草了《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4年9月12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psc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放射性药品经营意见反馈”。
附件: 1.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1.《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