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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政策清理和兑现督导工作的通知-皖药监法秘〔2023〕8 号

2023.02.07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省局决定开展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政策排查清理和兑现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通过排查清理药品监管领域内或明或暗的歧视性政策,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积极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通过督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局、省局出台的各项政策是否兑现,确保药品监管领域各项惠企政策兑现到位,积极打造法治药监、诚信药监。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制度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本级出台的涉及药械化行政相对人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歧视性政策问题清单,并对清单中列出的设置隐形门槛、妨碍公平竞争、地方保护主义等规定,采取废除制度文件、修改相关规定等方式予以规范。

(二)开展政策兑现督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梳理药械化政策兑现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件逐项盘点,研究制定兑现存量问题清单。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应当立即兑现;暂不具备兑现条件的,要制定方案,限期兑现。

三、工作重点

(一)省局各处室、分局和直属单位对照省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重点清理排查是否存在增设许可条件、妨碍公平竞争等规定,重点督导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若干举措、优先审批、应急审批等政策是否兑现到位。

(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对照《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县药械化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告知文本的通知》(皖药监法秘〔2021〕121号,详见附件2),重点排查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3个审批事项是否存在设置隐形门槛、地方保护主义等情形,重点督导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和延续审批事项告知以及举报奖励等政策是否兑现到位。

四、工作要求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对照政策排查清理和兑现督导工作措施和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步骤、时限节点,责任到人,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要增强系统观念,集中会商、集中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等问题。为确保取得实效,省局将此次政策排查清理和兑现督导工作列为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调研、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分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此次政策排查清理和兑现督导工作情况,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金永宏,联系电话:0551-62999238。

 

附件:1.省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附件1:省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doc

  2.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县药械化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告知文本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县药械化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告知文本的通知正文.pdf

附件2附件1:市县药械化审批事项办事指南.doc

附件2附件2:部分变更和延续审批事项告知文本.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