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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函

2022.05.07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省属有关高校:

为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我们根据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自行下载。请各市(地)、省直各部门、省属有关高校于5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分别反馈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可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省 人 社 厅:陈兵兵,电话:0451-87130172;邮箱:hljrstsyc@126.com 。

省 卫 健 委:敬石泉,电话:0451-85971115;邮箱:JSQ671010@163.com 。

省中医药局:刘 颖,电话:0451-85971128;邮箱:1287162926@qq.com 。

省 药 监 局:李伟楠,电话:0451-88313097;邮箱:80678333@qq.com 。

 

附件: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